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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政办函〔2009〕21号市直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取消不适当的行政管理和行政干预,创优我市法治环境。市政府决定对目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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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2019年9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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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政办发〔2017〕7号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若干措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国办发〔2016〕78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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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政办字〔2018〕12号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衔接落实省政府部门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优化营商和发展环境,省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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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助力衡水高新区持续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下放至衡水高新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做好衔接落实工作。衡水高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及时承接下放事项并依法实施。事项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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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12345+衡企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12345+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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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政办字〔2017〕85号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衡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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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政办字〔2017〕5号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主动融入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进一步提高开放水平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关于主动融入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进一步提高开放水平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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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衡水年鉴〉(2023卷)编纂方案》印发。为确保《衡水年鉴》(2023卷)编纂工作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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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衡水年鉴〉(2024卷)编纂方案》印发。为确保《衡水年鉴》(2024卷)编纂工作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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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2018年劣质散煤管控“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衡水市2018年劣质散煤管控“百日会战”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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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政办字〔2019〕30号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衡水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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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209号)要求,市审改办结合各部门在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的认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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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有关要求,推进行政权力标准化规范化运行,我市依据《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本地地理区位、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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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现将修订后的《衡水市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12月11日印发的《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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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切实提高我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根据《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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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衡水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9 日 衡水市人民政府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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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衡水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8 日 (此件公开发布)衡水市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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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衡水市2025年省定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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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衡水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8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衡水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衡政办字〔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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