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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区(不含冀州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特此公告。衡水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衡水市区(不含冀州区)园地林地草地级别面积统计表单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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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大赵闸和五开闸2座市管水闸保护范围已完成划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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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河道管理,提高公民保护意识,维护公共利益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衡水湖和9条流域面积200km2以上的市级河道管理范围已经完成复核划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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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政发〔2016〕7号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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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政发〔2016〕10号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8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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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政发〔2016〕16号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建立健全我市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全面履行监管职责,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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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政发〔2016〕27号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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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政字〔2018〕51号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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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政字〔2019〕7号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规范和管理的意 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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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政字〔2018〕10号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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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巩固和扩大规范性文件清理成效,持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按照《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衡政规〔2022〕7号)要求,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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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政规〔2019〕6号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水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衡水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衡水市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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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政字〔2016〕7号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水市电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衡水市电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6年3月22日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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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衡水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衡水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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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现将《衡水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衡水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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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政规〔2018〕14号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水市气象探测工作管理规定的通 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衡水市气象探测工作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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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衡水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1月22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衡水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衡政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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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政字〔2017〕31号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衡水市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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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人民政府令 〔2010〕第3号 《衡水市市区城市排水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6月29日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衡水市人民政府市长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 衡水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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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地理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提高地理信息资源的共享程度和网络化服务水平,避免重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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